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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安排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意见》(鄂政办发〔2016〕24号)精神:2016年起,全省高校要面向全体学生开设通识性创新创业公共课程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课程,创新创业必修课程不低于3学分(或不低于48学时),推出一批创新创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我校从2016年起,正式启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现将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6年9月,修订全校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创业教育正式进入课堂和校园。共48课时,分理论教学24课时,实践教学24课时。

    二、 成立以教务部部长、学工部部长、各院系教学副主任等在内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学团队,具体名单如下:

教务部:    杨继唐      郑志峰

学工部:  王园    马慧智    学工团队  

交通工程系:  张龙     张玮

海事与船舶:  武娟     赵倩

国际旅游系:  胡敏     易晓燕 

信息工程: 吴琛    明航   

经济管理: 李寅   孙舒 

     三、实施互联网在线开放课程进行创新创业教育

   以院系为单位、以教学副主任为课程负责人、以“从零开始学创业”在线课程为载体,通过互联网引入最好的师资和最权威真实案例,实施线上线下互动教学。教务处负责对师资、学生干部等进行培训,并做好教学技术协调沟通。

四、创新创业实践教学

教务部、学工部、各院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活动,成立自己的创新创业学生团队,组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开展邀请专家校友来校讲座和创业辅导等活动,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部分由学工部另行安排和通知。

请各教学院系积极组建团队,围绕“大学生创新创业”主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为学生就业创业开辟新通道。


教务部
   
2017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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