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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新规学习校规:“免修”与“免试”

 

 第五章 免修与免试

第二十五条 学习优异的学生可以获得各类课程免修奖励,具体免修规定如下:

(一)成绩优异类免修

上学期所开课程平均成绩达到90分以上,经院系和所申请免修课程任课教师同意,可以免修考查课,按教务系统要求,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给出,折算后总评成绩按不低于90分计入期末总成绩,登记分数时注明“免修”,学期初统一申请。

(二)等级证书类免修

高中阶段已获得统考英语等级证书、计算级等级证书和其他权威的英语计算机考试证书的优异学生,经任课教师对证书确认并做相应的测试认可,确认学生达到相应水平且任课教师同意的,可以申请免修计算机基础和综合英语课程(免修综合英语两学期的课程,折算一门免修免试课程)。按教务系统要求,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给出,折算后总评成绩按不低于90分计入期末总成绩,登记成绩时注明“免修”。学期初统一申请。

(三)先修先考类免修

(1)提前与上届学生一起先修完课程的学生,直接向应届任课教师申报免修,经系部同意后,成绩按在它班先修的实际成绩记载。

(2)因参加专升本课程学习,提前修完高职专业相应课程的学生,可向院系申请,任课教师同意,获得该课程免修,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给出,建议平时和考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不低于85分,也可由教师组织单独的考试给出。

(3)学生提前自学某课程后,在开课前经任课教师单独组织考试,考试形式由教师决定。经考试证明已达到所修课程要求的,可以申请免修,以单独考试实际成绩计入期末考试成绩,单独考试在开课前3周内由学生申请,任课教师组织。

(四)实践与技能类免修

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获奖级别由院系确定)、获得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参加成效显著的企业技能培训或实施现代学徒制企业顶岗实践、参加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或创新创业、发表专业相关的论文或获得专业相关专利、各类途径获取专业相关技能的,经学生本人申请,任课教师评估后证明已达到所修课程要求的,院系审核同意,教务处复核后,可以免修相应课程(也可以是免试相应课程,是课程免修还是课程免试由院系根据实际情况与任课教师协商确定)。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给出,折算总评成绩按不低于90分计入期末总成绩,登记成绩时注明“免修”。

非院系安排,学生自己参加国家认可的权威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的,由任课教师和院系共同确认是否给予免修。

(五)退学后再次考入类免修

   学生因退学等情况中止学业,其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成绩,由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保留记录。学生重新参加入学考试、符合录取条件,再次入学的,已经修完并考试合格的课程可以免修。

(六)退役复学类免修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退役士兵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给出,折算总评成绩按不低于90分计入期末总成绩,登记成绩时注明“免修”。

第二十六条 学习优异的学生可以获得课程免试奖励,具体规定如下:

(一)实践与技能类免试

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获奖级别由院系确定)、获得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参加成效显著的企业技能培训或实施现代学徒制企业顶岗实践、参加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或创新创业、发表专业相关的论文或获得专业相关专利的、各类途径获取专业相关技能的,经学生本人申请,任课教师评估后证明已达到所修课程要求的,院系审核同意,教务处复核后,可以免试相应课程(也可以是免修相应课程,是课程免修还是课程免试由院系根据实际情况与任课教师协商确定)。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给出,折算总评成绩按不低于90分计入期末总成绩,登记分数时注明“免试”。学期末统一申请。

非院系安排,学生自己参加国家认可的权威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并获得资格证书的,由任课教师和院系共同确认是否给予免试。

学生获取专业职业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可以免试相应课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规定职业资格证书冲抵课程考试的,按方案规定执行免试。

(二)过程学习类免试

过程学习表现优异,较好完成《过程学习检测卡》内容和老师布置的所有作业,没有缺勤等违规行为,在班级有很好的学习示范作用。经学生申请,任课教师同意,且任课教师确定免试名单后全班公示,按差额方式产生免试名单。确认免试的学生可以免除该课程考试,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给出,折算总评成绩按不低于90分计入期末总成绩,登记分数时注明“免试”,此类免试中,考试课免试不得超过班级修课总人数的10%,考查课免试不得超过班级修课总人数的15%.学生在考试前向任课教师申请,院系审批,教务处复核。

 第二十七条 同一学期同一学生免修和免试课程总门数不得超过2门,因退役复学、退学后再次考入学校和专升本修完相应课程后,需要免修课程的三种种情形不受此项限制,按实际情况办理免修和免试。

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军事理论(退役复学情况除外)、实验、实习类实践课程、院系规定不能免修免试的课程等不能免修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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